关于开展2019年度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 08:49      作者:     编辑:李洪祥     审核: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双一流”建设,强化以高水平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9]6号,见附件1),现开展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全日制在读的非定向研究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素质;

4. 理工科申请人须已发表SCI论文1篇,文科申请人须已发表学校规定的D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申请人应为已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

二、立项范围

本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可结合国家自科/社科基金课题指南范围,自立选题,项目立项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选题为本学科研究范围之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价值;与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

2、为申报优秀学位论文而进行的前期预研究;

3、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三、项目分类及资助要求

1.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 重点项目理工科总经费5万元/项,文科总经费4万元/项;一般项目理工科3万元/项,文科2万元/项。

3.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经费从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中进行资助,立项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划拨至各相关学院,当年划拨经费当年执行、逾期不补。

4. 按照项目申请情况分期拨付经费,原则上每年集中拨付,首批经费一般为项目经费的10-30%,后续经费视项目推进及完成情况进行拨付。

5. 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目标并办理结题手续。

四、结项条件

1. 重点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3篇,或SCI二区论文1+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3篇,或D级期刊论文1+C级中文期刊论文1篇,或B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2. 一般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2篇,或C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3. 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同时需提供本人为该成果实际贡献人的证明。

特别说明:作为申报条件和结项条件的学术论文,同1篇文章只能用于1人、1次,不能用于多人或反复使用。

五、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

2. 导师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

3.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组织初评,按推荐顺序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报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审核通过者确定为资助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六、报送要求

1.申请人于2019915日前将“申请书”交到学院。

2.各学院于20199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图书馆C614),电子版发送到swpu-pyb@swpu.edu.cn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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