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委发〔2020〕54号)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在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22〕40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计算机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计科教〔2021〕5号),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
组长:王杨、李涧松
副组长:刘忠慧、刘翔、龚捷
成员:黄诚、肖斌、周永、钟学燕、张晓均、张恒汝、陈力平、伍晓芸、刘硕
秘书:邓璨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的审核鉴定。
组长:龚捷
成员:李平、张恒汝、王欣、刘忠慧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记录;
6. 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均以当年学院规定的计算日期为准);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8.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推免生指标及各专业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我院可在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31名免试硕士研究生。按照我院的专业结构,本次推免工作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情况进行最终推荐名额以及候补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
推荐名额 |
候补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 |
2 |
软件工程 |
13 |
3 |
物联网工程 |
3 |
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 |
1 |
网络空间安全 |
3 |
1 |
四、推荐流程及日程安排
9月12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填写《计算机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供学术专长、社会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9月15日前:组织对申请学生的学术专长和社会活动材料进行审定,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9月16日前:推免工作小组统计入围学生的最终认定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见第五条);在各专业内进行统一排名,按各专业的指标由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和候补人选名单。
9月18日前:推免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和候补学生名单等相关材料在学院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9月21日:学院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以及相关学生成绩单扫描件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推免学生应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疗机构完成体检,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体检报告,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9月23日: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五、遴选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遴选考核成绩=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9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0%
平均学分绩点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10,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学分绩点以综合教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5%,学术专长考查成绩占65%,社会活动考查成绩占25%,外语能力成绩占5%。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0分计):前6学期综合素质评测成绩平均分,以综合素质评测系统数据为准;
(2)学术专长考查成绩:基于相关证明材料,其计分细则参见附件2,其成绩按照下面公式计算:
学术专长考查成绩=(个人学术专长考查成绩/max(100, 本学院所有报名学生中学术专长考查成绩最高分)) * 100
(3)社会活动考查成绩(100分计):基于相关证明材料,其计分细则参见附件3;
(4)外语能力成绩(100分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不低于425分,计60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计100分。
以上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其他说明
(一)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不随意放弃推免资格。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因放弃推免资格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三)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
(四)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文艺体育特长、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在综合能力考核中体现;
(五)综合能力考核中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纳入成绩计算体系。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能力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学生的研究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为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八)学院公示期间,放弃拟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本人提交书面声明于学院留存备查,报学校领导小组后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资格的申请。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
4.应届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十)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申请推免资格要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术,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一)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明理楼B310,举报电话:028-83037502,举报邮箱:2889124443@qq.com。
(十二)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