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科院全体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奖优的原则,现将该项奖学金申报流程和评选细则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申报和评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将根据学校划拨指标(硕士生4人)和我院研究生培养状况及学科建设目标,确定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必须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且评定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2.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必须要有独立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排名为学生一作【导师一作学生二作】或竞赛获奖【国奖/省一】团队排名为第一),且所
有学术科研成果必须是已发表,所有阶段性成果均不计入;
3.其科研成果加分分值与本次定稿综测评定办法一致;
4.所有科研成果不再计算附加分;
5.各类学术科技成果认定涉及排名计分项,负责人签字有效;
6.若出现学术科研成果总分累计相同的情况,以参评者独立学术科技成果的级别做为关键认定项,由学院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审定;
7.计分项以参评者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为准;
8.评定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申请与评定流程
1. 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递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等表格(电子档)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详见附件。电子档打包并以本人姓名命名,支撑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装入牛皮纸文件袋,依据支撑材料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封面》,打印后本人签字贴在牛皮纸文件袋上。(表格见附件)
2. 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受理并审查资格→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建议名单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教育部审批。
三、评定、组织及监督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公示期内可以实名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予以答复(对越级或不按程序申诉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9月23日-9月24日,研究生准备材料,递交相应表格提出书面申请,晚上进行面试答辩,时间:9月24日19:30 地点:明理楼B306。
9月25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汇总建议评选名单。
9月26日-10月6日,计科院公示建议名单。
10月7日,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五、递交申请要求
集中提交材料时间为9月24日下午15:00-18:00,各申请人于9月24日下午6点前按要求把电子档和纸质档交到明理楼B307(辅导员处),逾期申请不予以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所有成果的有效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9月24日。
2.已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学术科技竞赛)、获得荣誉的支撑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特此通知!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