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组:
第22期开放实验重点项目结题汇报顺序表已发布(详见附件),要求没有课的学生都参加汇报,提前15分钟到场。表中如果有问题,可在飞书群向管理提出;如果汇报时间与上课、考试相冲突,请在同一大组(如:A组石工地质组)内自己协商对换汇报时间,没有可调的组,需请假参加开放实验汇报(为便于因考试等原因实在无法按时或调换参加答辩的同学,在每大组答辩的最后预留了20-30分钟机动答辩时间),派代表汇报也行。南充校区答辩分组另行通知。
评审形式:
每个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3-5分钟,接受评委提问3-5分钟。
汇报内容:首先确认是否按立项书要求取得标志性成果,扼要讲述项目创新点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并现场演示或展示研究成果,评委审查项目完成质量及成果等级,评出一、二、三等奖、合格、不合格。
评审标准:
合格标准:
按立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撰写出结题报告,标志性成果已经申报或者已投出,竞赛获省级奖,需展示论文收稿通知,专利(含软著)受理通知,参加竞赛记录。
评奖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如期发表论文,获专利(含软著)授权,或竞赛奖励。需展示论文用稿通知或期刊原件(含电子版),专利(含软著)授权通知或证书,获奖证书。
在达到评奖标准的项目中根据项目创新性、实用性、科技水平、学生工作成绩、项目完成情况、取得标志性成果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按本组参加答辩项目总数的10%,15%,25%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