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精神,聚焦实验室安全稳定,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明察暗访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关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举报内容:
(1)实验室管制类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不合规;
(2)实验室废水、废液直接排放至下水道;
(3)实验室使用老国标插座或者插线板串联使用;
(4)实验室气瓶不固定且超量存放易燃易爆气瓶;
(5)其他违反《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目录》中的行为。
2、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83032341;
(2) QQ邮箱举报:215414205@qq.com。
3、注意事项:
凡经查实的有效举报行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请在举报时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