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充分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经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助力中国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

二、申报类型与方向

(一)申报类型

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须从《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度选题指南》中的重大和重点条目中选择,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能够解决四川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重大课题经专家评审推荐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答辩通过后予以立项。

(二)申报方向

包含教育综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高等教育、科学教育、农村教育、民族教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教育技术装备、语言文字与教材十四个选题方向。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及从事教育研究的有关单位和社会机构。

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按属地逐级初审推荐,每所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项。

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由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初审推荐,师范类院校最多可推荐16项,其他高等学校最多可推荐8项。

从事教育研究的社会机构按属地逐级初审推荐,每个机构最多推荐1项,不占市(州)名额。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3.课题负责人有主持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4.课题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的身份同时申报两个课题,主研人员(包含课题负责人)每人每年度限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5.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6.重大课题类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重点和一般课题类原则上2-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资助经费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10万元,重点课题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须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充足经费支持的课题予以立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须符合要求,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受和评审。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汇总表”(word版)于6月18日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wpu-rwskc@sw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请

本次项目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请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scjks.net),进入所要申报的项目,于6月18日之前完成填写、上传和提交工作;申报系统将于6月21日18: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1.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课题评审有资格审查、专家匿名评审、现场答辩(限重大课题)、评委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组织评审。

系统技术支持:028-85001158

2.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申报书中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申报人填写以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了把关。以上单位的年月日按照人文社会科学处受理截止日期填写。

5.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经管院徐老师5479、马院徐老师2532、法学院宛老师2015、外语学院罗老师2121、艺术学院王老师7880、体育学院刘老师2156

社科处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2097

电子邮箱:swpu-rwskc@swp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511办公室

飞书:科研人员交流群


附件:

1.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度选题指南

2.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4.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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