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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代燕飞   编辑:代燕飞   审核:何琰  日期:2023-04-11

各位博士后: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该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是为激励我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择优资助共100项,资助分为四个等级,特等每项资助20万元,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8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开题后至出站前半年的期间。

2.申请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管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各类资助(学术交流类除外),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省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不在申报范围。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所研究项目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发展领域。

2.申请人参加国省重大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或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或已是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

三、申报安排

1、博士后于4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所在流动站。各流动站可根据本次申报的要求进行推荐,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流动站可推荐4个项目,其它流动站各推荐2个项目。

2、流动站最晚于42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学校行政楼402。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27208836@qq.com

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力求精简,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页;

2)《2023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1份;

3)博士后属联合培养的,须附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复印件)。

联系人:代燕飞

联系电话:028-8303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