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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代燕飞   编辑:代燕飞   审核:何琰  日期:2021-06-21

全体博士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创新赛、创业赛

1.报名参赛(起止时间: 6月1日-8月31日)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注册报名。

2.资格审核(起止时间: 9月1日-9月15日)

四川省人社厅负责对选择参加我省参赛代表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3.预选推荐(起止时间: 9月16日-10月15日)

四川省人社厅根据参赛根名情况,视情况组织开展初选工作,确定我省参赛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和人员。其中8个专业领域的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各遴选2个项目,且遴选总数不超过24个项目,上报大赛执委会。

4.赛前集训

总决赛前,四川省人社厅组织全体参赛人员开展集训,通过讲座等形式进行参赛辅导培训。

5.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11月下旬)

前往广东省佛山市参加总决赛。

(二)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

按照人社部函[2021] 55号文件和博管办[2021] 18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其中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请于7月10日前进入报名平台填报。

三、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四、其它

本次大赛是由全国博管办举办的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因此请各流动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时也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燕飞

联系电话:180115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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