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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活动的通知
作者:段又菁   编辑:段又菁   审核:饶盛  日期:2024-06-18

校内各单位: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各单位或教师个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710结束。

三、作品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创作:

1、反映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实际行动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的生动故事。

2、讲述教师引导青少年学生读书的活动和故事,展现教师与学生同书共读、同学共进、发挥示范性作用的典型案例。

3、反映教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的做法和故事。

4、讲述教师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科学知识,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的做法和案例。

5、记录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发生的精彩时刻、温暖故事或欢乐点滴。

6、讲述课后服务中教师的育人故事,推动家校社共建良好教育生态。

7、体现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底色。

8、记录支教教师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砥砺品格、建功立业的家国情怀。

9、反映银龄退休教师校长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10、其他角度反映教师风采的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戏剧,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

四、作品标准

1、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做到主题突出、内容鲜活、观点独到。

2、拍摄形式主讲人着装大方、言行得体;鼓励表达方式创新, 精心制作符合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新媒体视频作品;拍摄场地室内、室外均可,拍摄背景简洁,录制视频无杂音;讲述内容需完整无误。

3、视频中引用的图像,须符合以下要求:

(1)领导人相关图像,其来源必须是中央主流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不得自行截剪、编辑;

(2)使用国际国家重大活动、会议、时政新闻图片、地方官员图片,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不得出现落马官员、问题艺人、有舆情的网络大V;

(3)使用地图,其来源须是国家地理测绘主管部门的标准地图,特别注意地图中台湾地区、南海地区、藏南地区等敏感地区标注准确无误;

(4)视频中的字幕、标题、背景PPT、图片等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错误。

4、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

(1)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MV、戏剧、动画成片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横屏拍摄。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1080P,文件格式MP4。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2)原创歌曲音频采用MP3WAV格式提交,需同时提交纸质歌谱电子版。

(3)漫画文件采用PDFPNG格式提交(两个格式都需提交)。

五、鼓励措施

在“中国教育发布”APP、教育部网页公布入围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展示。经过专家遴选,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批优胜作品,给予每件税前5000元的鼓励支持(鼓励支持由主办单位提供并负责解释)。对入围作品、优胜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六、作品报送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报送,报送次数、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2、请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推荐作品、作品推荐表(附件1) 和《学院推荐报告》电子版统一汇总打包(文件夹以“学院+姓名+视频名称”命名),通过飞书发送至人事处段又菁(83032315) 。学校将审核后上报。

七、工作要求

1、拍摄制作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和地方公共安全相关禁令。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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