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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作者:王瑞   编辑:赵宇馨   审核:何琰  日期:2023-07-21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 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 2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03号)精神,现就补充申报2023年我省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234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采取“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由人事处统一填报,申报人员无需登录系统填报,仅需按照要求提供线下相关申报材料即可。

线下申报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排序(暂无需装订)。

(一)学院推荐报告1份(学院盖章,学院领导签字)。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1)。

(三)《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聘用审核表》和《汇总一览表》(见附件 2、附件 3)。

(四)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的聘用文件。(手头有有效期内聘用合同”的老师,可提供聘用合同;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五)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累计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关材料。(可提供职称证)

(六)经各学院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学院鲜章的申报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涉密材料在申报时需隐去涉密信息。申报人所取得的人才计划、人才称号须在支持期(管理期)内;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23630;选用项目申报的,需上传批准部门提供的项目等级、层次等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条件均不得重复使用。(十四批学带由人事处统一提供批文)

(七)截至2023331日,申报人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延退专家请单独跟人事处说明,由人事处负责提供延退材料)

(八)申报人员经组织部门审核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使用任免表编辑器填写,省管干部和校管干部暂时不用本人填写,由组织部统一提供)。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组织申报人员对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如实、规范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及成果等申报材料,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逐级推荐、从严把关。各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按系统申报提示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对不满足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推荐;对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推荐;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推荐;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其他不应推荐的,不得申报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及时办理、按时申报。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申报,避免误报、漏报。本次申报时间十分紧张,人才服务中心受理本批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线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72212《汇总一览表》电子版请先发送至人才服务中心邮箱。符合申报要求人员将予以公示,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纸质版请各单位724日上午10点前,交到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14室),除《汇总一览表》外的其他电子版请发送至人才服务中心邮箱。

(四)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办法》为不予公开件,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联系学院工作人员查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296,19102699510

邮箱:285531520@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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