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境外疫情仍在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国内本土疫情输入风险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力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秋季学期教学的秩序和校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开学期间教职工健康信息统计与排查核查工作,确保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举措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教职工的动态信息,实现“底数要清、责任要明、方法要对、督促要实”的工作目标,开学期间对全体教职工实施如下管理举措:
(一)明确返校要求
1.已返校(或已返回在蓉、南常居地)的教职工
(1)原则上不再跨省跨市出行。
(2)若确有必要跨省出行,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出省的重要性,经所在单位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时参照对未返校的川外境内教职工要求执行。
(3)若确有必要跨市出行,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单位做好防疫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返回时参照对未返校的川内教职工要求执行。
(4)已返校(或已返回在蓉、南常居地)的教职工,如果属于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至离开疫情发生地14天为止。
2.未返校(或未返回在蓉、南常居地)的教职工,在返校前两天以上必须向所在单位防疫联络员报送健康筛查表,并严格遵循以下原则返校:
(1)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以及近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或返回在蓉、南常居地)。
(2)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在开学之前有序返校(或返回在蓉、南常居地),返校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有异常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
(3)未返校(或未返回在蓉、南常居地)的川内教职工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暂缓返校,解除隔离后或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经所在单位核验同意后方可入校。
无相关情况的教职工,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经所在单位核验同意后方可入校。
(4)未返校的川外境内教职工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教职工,暂不返川返校。所在地风险解除后,经报所在单位核验同意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川返校,返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其他区域的教职工,经报所在单位核验同意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川返校,到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在川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经报所在单位核验同意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川返校,到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5)未返校的境外教职工
境外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方可返校。返校前还须提前向学校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正职领导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核备案方可返校。
入境后,要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落实“14+7”隔离管控及各项防控措施。
(6)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要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所在单位报告,治愈后再返校。
(二)实行五级管理
开学期间,严格执行五级管理制度,织密防疫网络。
1.五级管理划分
(1)一级管理划分。结合防疫工作实际,学校防控办为一级管理主体,进行教职工防疫信息总体汇总管理,完成校级层面的决策部署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2)二级管理划分。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医院为二级管理主体,管理对象为全校53个校属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建立全校教职工台账汇总表、健康卡管理系统、排查汇总表等,组织管理53个校属单位教职工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汇总在职教职工、外聘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相关信息,及时报送防控办。校医院负责对53个校属单位的全体返校教职工健康状况进行筛查,对从国外、港澳台地区、国内风险区等特殊地区返回的教职工进行健康状况跟踪,对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报送防控办。
(3)三级管理划分。全校53个校属单位为三级管理主体,管理对象为下辖的全部教研室或科室等。其中,离退休处不仅管理本单位所辖科室,还负责统计全校离退休教职工信息。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责任,精准掌握本单位每位教职工情况;全面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情况。
(4)四级管理划分。校属单位下辖的全部教研室、科室等为四级管理主体,管理对象为本教研室或科室所负责管理的全体教职工。四级管理对象直接覆盖全校所有教职工。
(5)五级管理划分。五级管理主体为全体教职工,负责按照要求做好自我管理和信息报送,并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家属劝导和信息报送工作。
2.五级管理要求
各级管理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级管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并抓紧落实。各级管理主体要采取“人盯人”措施,主动联系本级管理对象,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确保做到本级管理的全覆盖、无死角,精准掌握教职工最新动态,确保不漏一人。扎实推进五级管理主体自我管理报送信息——四级管理主体联络统计信息——三级管理主体汇总报送信息(报送本单位教职工健康卡、台账汇总表、健康筛查表、排查汇总表、境外教职工返回申请等)——二级管理主体汇总上报信息(汇总全校教职工台账汇总表数据、健康筛查与跟踪数据等,及时报送防控办)——一级管理主体汇总信息、督查各级工作时效性等的工作模式。
3.五级管理纪律
各级管理主体要认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坚决服从学校防控工作大局和应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更细致更深入更扎实的防控举措,每一环节都要落实责任,如实报告疫情信息,全力维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家庭安全。对不履行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或瞒报、迟报、漏报疫情信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追责,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举措
1.校内各单位在开学期间执行教职工“体温动态监测”,体温出现异常的教职工须及时就医并上报。
2.进一步推进教职工及家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学校各单位各司其职、强化管理、加强协同,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教职工按规定有序分批返校、顺利投入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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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