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20〕116号),现就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1、本次试点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4、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学院/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避免重复资助。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汇总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各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推荐。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4月6日8:00-11:00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括:
1、相关表格。
(1)学院/部门推荐报告1份(需注明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是否属实,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的说明,是否同意推荐,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3)《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2、附件材料1份;
3、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的承诺书一份(需申报人签字);
4、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部门汇总发送至邮箱:285531520@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 赵宇馨
联系电话:19102699510 028-83032296
疫情期间,请尽量使用网络或电话办公,感谢您的支持。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