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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奖和科技青年奖的通知
作者:赵宇馨   编辑:赵宇馨   审核:何琰  日期:2019-07-02

校内各学院:

根据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19]0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教职工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能源大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2.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科学理论上有创见或在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对推动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有重要科学价值,对行业的科技进步发挥了理论指导和技术引领作用;或在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取得重大创新成果,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得到行业公认并有相应证明;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等级科学技术奖。

4.不受限制年龄。

5.石油行业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青年科技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2.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科技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有良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重要科学结论被国内外同行认可及引用;或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11日后出生。

4.石油行业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1. 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均可向专业归属学院递交申报材料,相关学院每个奖项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2.请二级学院将申报人材料在71116: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推荐最终人选后,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报送。

4.联系人:王瑞,办公地点:办公楼414室,电话:028-83032296,电子邮件地址:285531520@qq.com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版式,双面打印,分开装订。纸件材料包括:

1.“孙越崎能源大奖推荐表”、“孙越崎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表是孙越崎能源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候选人应如实填写,若发现候选人有欺瞒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2.主要证明材料一份,应与推荐表中列举的成果对应,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重要论文或专著(论文提供发表期刊当期封面、目次页、论文首页,专著提供封面、目次页、版权页等),经济效益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3.推荐汇总表一份。

4.学院推荐报告1份(内容需含对推荐人选成果真实性审查意见)。

(二)电子版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85531520@qq.com

电子版材料包括:

1.能源大奖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word版);文件按“奖项名称+候选人姓名+简要事迹”命名。

2.能源大奖候选人个人免冠照片(2寸白底)和工作照各一张,文件不超过10M;文件按“奖项名称+候选人姓名+免冠照片(或工作照)”命名。

3.能源大奖、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版(一个PDF)和可编辑的word版电子文件,文件按“奖项名称+候选人姓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命名。

注:相关表格请登录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网站(www.syqf.org.cn下载专区下载。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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