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教函〔2020〕74号)精神,现就2020年申报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20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再次申报;超出管理期的原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一)各单位申请核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推荐人选的报告(提供一份)。
(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和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档各一份(见附件1、附件2)。
(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与本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经申报事业单位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的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各一式三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截至2020年3月31日,申报人员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一式三份)。
三、申报要求
(一)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核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层次专家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对照《办法》规定的有效条件,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及成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完善推荐、审核意见等形式要件,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形式要件,如实、逐级推荐。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在2020年4月30日聘期将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未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被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所在单位应按《办法》和相关规定,实行能上能下,组织这类人员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从2020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2点,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才办办公室(行政楼414),电子档发至285531520@qq.com,符合申报要求人员将予以公示,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瑞 赵宇馨
联系电话:19102699510 028-83032296
疫情期间,请尽量使用网络或电话办公,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2.四川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一览表
3.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