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57号)的要求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个人申报、学校研究,拟推荐下列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申请续聘人员:
何沙、郭建春、陈平、李晓平、刘志斌、秦启荣
以上人员均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荣获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全校教职工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7日内实名向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办公楼401,联系人:赵宇馨,电话:028-83032319)反映。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