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国的青年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以使他们能够在瑞士进行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研究工作。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岁,须在项目申报时已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及瑞士导师邀请信。奖学金期限12个月,访问学者身份不得延期;博士后可申请延期6个月资助,总长不超过18个月。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瑞士政府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2015-2016年度该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7日,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请参见附件。书面申请材料须于2014年10月31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欧洲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逸菲
电话:010-66093568
电子邮件:yf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附件及详情可参考链接:
http://www.csc.edu.cn/Chuguo/3df52b5603c041af8c308deafcfdddff.shtml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