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组联合设备处于2021年9月29日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具体实验室隐患情况见附件)。
请相关学院和实验室及时进行整改,并与2021年10月8日前提交整改报告至教务部20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648501@qq.com。如发现到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校区将根据规定关停实验室。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整改,可以先提交整改方案。
安全检查工作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