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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

新闻来源:保卫部     审核:李文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

校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消安【2019】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9】13号)文件精神,南充校区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及方式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保卫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二)近期保卫部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住宅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按照文件中所要求的排查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排查和落实整改。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019年4月5日前完成。

四、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校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责任任务,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和有效落实措施,系统、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彻查隐患、治理源头、务求实效。

(三)请各单位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工作。

请各单位将检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落实整改结果(纸质档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9年4月8日前报保卫部安全消防科。

特此通知



南充校区安全综治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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