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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及开学前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保卫部     审核:李文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

校区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暑假和开学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现将此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及开学前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开学前要各组织一次自查,根据本单位工作及职责范围对此间的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及开学前期的安全。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要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本单位特点,结合各项法规制度,有预见性地教育大家做好职责内防范及自防工作。

三、假期承担实习,实训的单位,要做好实习、实训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按规定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四、有学生的单位要教育学生,禁止下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游泳,防止溺水、中暑等事故的发生。

五、学生管理部门在学生离校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件发生及各类侵财、伤害案件发生,同时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六、今年暑假校区维修改造施工项目较多,校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卫部门加强巡逻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公共资(财)产管理,对贵重物品,重要物资要集中存放,加强管理,防止被损、被盗;各实验室要加强危化品的管理,防止被盗和流失;如因防范条件有限的,要安排人员守护,杜绝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七、后勤公司要对离校学生的贵重物品采取可靠的保管措施,(最好集中存放、守护)防止被盗。

八、夏秋季是火灾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防灾、防火工作。暂不使用的房间、设备要断电、断气、断水,龙井湖及低洼地势要注意防涝,高坡(坎)地势要注意防垮塌等火灾和地质灾害事故。

九、保卫部门要加强假期治安防范,加强巡逻、巡查,加强检查监督,加强值班、执勤,防止公共区域内的案(事)件发生。

十、租驻校区的单位,要根据学校假期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案(事)件发生,如遇特殊情况及意外情况,要及时通报,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校区保卫部门24小时电话:2641110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南充)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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