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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校区学科竞赛经费报销及使用补充说明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文磊编辑:刘柏峰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师生参加各类各级学科竞赛,加大参赛学生的覆盖率,南充校区决定大力支持各延伸学院的学科竞赛,在综合考虑国赛榜单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立项项目及其他项目对排行榜的贡献度的基础上,参照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学科竞赛经费预算的分配比例,计算出各学院预算分配情况。

为了规范经费管理及使用,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各单位应本着扶持重点,保证质量,效益优先,专款专用的原则,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开支。

2、学科竞赛专项基金支付范围及相关标准

(1)报名费、会务费:按竞赛组委会公布的标准报销,没有报名条件和人数限制的考试类竞赛的报名费由参赛学生自行承担。

(2)材料及器件费:仅用于购买竞赛使用的元器件、试剂等材料。在物资采购系统以外购买的应在材料自购系统中开具验收单。

(3)竞赛期间差旅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指导教师和学生在竞赛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报销费用。

(4)其它费用:包括竞赛的宣传费、复印费及资料费等,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总经费的10%。

3、报销程序。

由各单位指定授权人进行预约,竞赛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竞赛需要,向相关单位提出经费使用需求,相关票据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实践教学科、校区教学主管领导、校区经费主管领导的顺序分别审核签字,然后提交财务,按有关要求予以报销。

4、每个立项项目的费用只能在竞赛结束后一次性报销,同一项目不接受多次预约报销。

5、项目负责人及承办单位要合理使用学科竞赛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南充校区教务部

2023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22期开放实验重点项目中期检查顺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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