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校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推进校区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南充校区领导干部听课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区领导、教学单位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听课对象
1、领导干部听课对象为校区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根据需要可以在校区范围内自行选定听课对象。
2、领导干部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授课教师和学生班级,被听课教师不得拒绝领导干部到课堂听课。
三、听课时间
本学期第2周至第17周(3月12日至6月29日)
四、听课要求
1、在规定的教学周内任选时间随机听课,需要完整听完1节课。每位校区领导听课不少于6课时;主管教学的校区领导、教务部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学负责人不少于8课时;各教学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少于5课时。
2、校区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在听课时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3、教学单位领导在听课时除考察任课教师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4、每次听课,除掌握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外,还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流,征求对校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属于听课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教务部反映,教务部将联系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5、各级领导干部应根据自身的时间分散安排听课活动。听课后,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并及时把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任课教师反馈,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五、其它
学期末,由教务部负责将“听课记录本”收齐,统计听课情况,并在网上公布。
教务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