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校区各延伸学院: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做好开学工作的有关通知安排,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相关通知如下:
一、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
1.全面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已返校的学生,督促其登录【数字学工】平台→“假日去向”→“南充校区2024年寒假去向登记”及时完成“返校确认”。对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辅导员要摸清情况、保持联络;对因雨雪冰冻及其他特殊事由暂缓返校的,应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学院辅导员每天21:00前通过在线表格(链接另行发布)报送学生返校情况。
2.做好学生返校思想动态调研。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走访等方式,掌握学生假期情况,了解学生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时事热点和学习、深造、就业、创业等方面的认识与思考,调研学生新学期思想动态、学习生活需求、问题困难和有关建议,以学院为单位形成条理清晰、文字简洁的学生返校思想动态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1,另行发布),在3月3日20:00前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思想动态报告至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二、开展学生安全法纪健康教育
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要结合学院实际,指导辅导员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方式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好假期收心教育和新学期学习生活引导,结合抓好学生安全、法纪、健康教育。
3.要广泛开展人身、财产、饮食、治安、消防、交通、用电、集体活动、防灾减灾和防溺水、防火灾、防盗窃、防传销、防电诈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素养,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能力。
4.持续做好违纪、外住、归寝、请销假管理等办法的宣讲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在网络上编造或传播虚假、有害信息。要教育提醒学生,对学校工作及服务保障等如有意见建议,应通过辅导员及学校“意见反馈”平台等依法反映。
5.引导学生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规律生活,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三、做好开学补考诚信教育和上课出勤检查
6.抓好开学补考诚信教育。开学补考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重申考试纪律,要逐一告知参加补考的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切实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7.抓好学生上课出勤检查。各学院学工队伍要积极深入学生课堂一线,加强同任课教师的联系,督促学生按时上课;要全面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状态,引导学生提高学习目标定位,努力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巩固好学风建设已经取得的成果。
四、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重点群体关爱
8.加强学生外住管理。讲清外住可能存在的风险,坚持非必要不外住,对考研结束、无外住必要、没有特别需求的,原则上限时搬回校内居住。对确需外住的,各学院要根据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从严进行审批和管理,同时专门强化安全、法纪、健康等教育,从3月4日起,通过在线表格实时更新填报学生外住情况(链接另行发布)。
9.加强学生在校、离校状态监管。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查寝、走访、定位签到及学生骨干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学生归寝、请假销假检查,准确掌握学生在校状态和去向,防止漏管失控。对夜不归寝、晚归晚出、不假离校等违纪行为,要追踪去向、核查原因、及时处理,防范安全风险。
10.加强重点群体摸排和关爱帮扶。要结合假期家访、家校联系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全面摸排本院“一困四特”群体情况并动态建库管理(请按另行发布的附件2格式,在3月11日18:00前报送2024年寒假家校联系、春季开学重点群体摸排情况报告”至学生教育管理中心)。要针对具体情况,通过加强谈心交流、深化家校联系、督促就诊服药、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等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对相关学生的关爱帮扶,谨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11.抓好寝室卫生管理。要结合劳动教育对本院室风建设做出安排,督促提醒学生返校后及时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开窗通风,坚持落实每月第1周周日寝室大扫除制度,严格内务卫生整理和日常安全基本要求,做好寝室“脏乱差”及安全隐患的整改,加强学生寝室作息纪律管控和违纪处理。
五、做好“数字学工”信息维护、综合测评、学生资助等工作
12.以辅导员为单位组织所带学生在3月10日前登录【数字学工】平台→“办事大厅”→“系统管理”→“个人档案”模块,逐一核实、认真更新核对本人“个人信息”“联系信息”“家庭信息”“家庭成员”等信息。辅导员要告知学生,数字学工平台采集到的学生信息,均基于方便办理学生日常事务、奖励资助等业务需要,学校将严格落实信息保密管理要求。学生完成维护后,辅导员要及时进行导出检查和督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维护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引导。3月11日起,学校将开展学生信息更新维护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考核。
13.按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资助凭证审核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