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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充校区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审核:文磊编辑:李丽君    发布时间:2021-12-21     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分专业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安排

2022年春季学期2018级行课周数为14周,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有效教学学时,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超过14周的专业均应在本学期末提前做好选题、任务书下达等工作。其它专业也应提前部署,安排学生充分利用寒假进行文献资料查阅、调研、外文翻译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安排为18周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数字媒体技术、材料化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城乡规划、工程造价、焊接技术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应在本学期末完成题目申报、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并于春季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开题答辩。

教学安排为12周的酒店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部署,安排学生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行文献查阅、调研、外文资料翻译等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

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应统筹部署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同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疫情防控预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优质高效开展。领导小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应在本学期末报教务部备案。

2.做好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各学院应按照“管理规定”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和遴选,落实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校外指导教师应先在人事处办理外聘教师相关手续,并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3.积极探索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模式。各学院应以产学研基地为依托,以解决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聘请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切实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4.鼓励多专业联合毕业设计模式。具备条件的学院采取大工程背景下多专业联合毕业设计模式,强化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组织协作和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

5.目前全面实行网上管理,请各学院进一步做好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让新进指导教师熟悉管理系统,题目申报、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论文检测、审阅、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等环节均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审题工作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体现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基本要求。综述类、课件类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选题应注重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社会实际等结合,比例应不低于80%。

3.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原则上一人一题,对多人合作完成的题目,应有明确的分工要求。

4.选题须经学院认真审核,保证选题的类型、难度和工作量等符合专业教学要求,同时降低与往年题目的重复度。

5.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具体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手中。

四、开题答辩

工程学院、信息学院各专业开题答辩安排在春季开学第1周内,财经学院可安排在4-5周进行,学生开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应报教务部备案。原则上开题答辩通过后的题目不得更改。

五、过程管理

各学院应制定措施,确保指导教师、学生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适时开展阶段检查,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1.各学院应及时检查学生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教师的指导情况,中期检查应对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2.强化指导教师的职责,确保教师指导工作到位。教师因公出差前须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经学院同意后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3.加强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科特点,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中的要求,加强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院要严格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所属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其任务和考核要求;同时强化校内指导教师职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5.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的学风教育,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学校将应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测不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对于购买、出售学位论文;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并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六、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条件保障

1.校区各机房要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用机。

2.图书馆应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献资料检索与收集方面的保障工作。

3.各学院实验室要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需仪器设备、元器件及实验药品的保障和供应,确保实验室开放时间。

七、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1.审阅、评阅。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查重检测,指导教师完成审阅后由专业教研室统一组织评阅。审阅意见及评阅意见要按照相关评分标准及具体要求认真填写,评语具体且有针对性,并与分数等级要保持一致。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22年6月1日—2日集中进行,时间不够的答辩小组由学院和教务部协商另行安排。学院应认真组织答辩,合理安排时间,规范答辩流程,严肃答辩纪律,做好答辩记录,每个学生汇报与回答问题应连续进行,保证答辩环节质量。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照开题报告:审阅:评阅:答辩=1:3:2:4的比例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分数,然后按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0,60)折算成绩等级,提交成绩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8:00。

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其中前一个环节未通过的,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重修。

八、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

1.各学院应严格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奖评选办法》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推荐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3%且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中创新奖0.5%),推荐不超过本学院校内指导教师总数的5%参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本学院校外指导教师总数的10%参评优秀校外指导教师,校优申报表及推荐表于2022年6月9日前交教务部。

2.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将获得创新奖和优秀奖的毕业设计(论文)整理成不超过3000字的论文摘要,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22年6月14日前交教务部。

九、论文抽检

1.根据《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将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及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责任追究和学院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于在学校、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学校将对指导教师及学院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同时,学院应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

十、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归档及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资料归档工作。

2.各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及时总结,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总结交教务部。

教务部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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