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组织编制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计划。为做好该项工作,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选用教材内容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以及全校性的通识课程与选修课程等有对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应按照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附件4),必须选订马工程重点教材;确有必要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需首先确保以上原则,并单独向学校申报,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选用。
2、所有课程原则上均应选用教材(含公开出版和自编自印教材),并尽量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选用教材的内容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3、坚持同类教材在调研、比较和论证的基础上,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等优质教材,并优先选用最新版本,出版时间超过15年的,原则上不得再选用。
4、大面积公共基础和技术基础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等优质教材。若选用其它教材,须提交该教材的选用理由,并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决定是否同意选用。
5、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学生、教师反映问题较多的教材,原则上不得再选用。若要继续使用,须对师生反映的问题有合理的解释及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选用。
二、基本程序
1、课程教材选用负责人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课程拟选用教材。经教材选用负责人拟定的教材选用计划,需集体讨论通过后报教学单位审核。
2、教材选用计划报送之后,由于教学计划调整、征订过程中出现选用教材缺货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需进行调整的,各教学单位需另提交补充“申报表”,由教材选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1、教材选用计划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确定,不得由教研室主任或主讲教师“一人包办”。
2、“教材选用申报表”中各项信息请务必填报完整、准确(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者、书号ISBN、出版时间、评优标识、选订教师及联系电话等)。
(1)公开出版的教材信息填写在《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公开出版教材)》中(附件1)。
(2)自编自印教材(含各类补充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信息填写在《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自编自印教材)》中(附件2)。
(3)对未进行教材选用申报的课程,需填报《2019年春季学期未进行教材选用申报的课程一览表》(附件3)。
特别提醒:选订教材的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准确,以便在教材征订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沟通。
3、自编自印教材的要求如下:
(1)凡有库存的教材,请尽量安排用完后才印制新版本,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不允许翻印已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未经编者许可的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所有自编自印教材,封面上必须标明责任人(或单位),凡封面没有署名(个人或单位)、没有编印时间的教材,一律不安排印刷。
(3)所有需要印制的自编自印教材(含补充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应在本学期结束前,由主编教师向印刷厂提交最新版本的电子文档或打印稿。
4、各教学单位务必对照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对教材选用计划进行认真核对,以免错报、漏报,凡因错报、漏报导致的征订错误或无教材等情况,相关责任由各教学单位承担。
四、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8年12月24日前,将“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公开出版教材)”(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自编自印教材)”(附件2)和“2019年春季学期未进行教材选用申报的课程一览表”(附件3)报教务部。(要求:用A4纸横向打印,交打印稿1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需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以“**教学单位-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rar”命名,发送到邮箱:zq2324@163.com。
为了确保下学期使用教材按时到位,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使用计划及时准确地填报
附件:
1、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公开出版教材)
2、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自编自印教材)
3、2019年春季学期未进行教材选用申报的课程一览表
4、相关政策文件:
(1)《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理论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川教函[2013] 812号);
(3)马工程教材出版信息及对应课程名单(含人民社2018年11月更新)。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南充)教务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