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拟定于2024年7月1日~7月10日进行。为保证期末统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末统考课程申报工作,请开课单位根据“2024年春季学期可申请进入期末统考课程清单”进行申报,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1.申报课程范围:第17周结课且采用闭卷笔试的课程(见附件1)。
2.以下公共基础课已完成申报。
学生学院 |
年级 |
课程名 |
课程号 |
开课单位 |
全校 |
202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0190020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二、其他要求
1.各开课单位应在认真梳理本学期所开课程教学安排情况后,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申请进入“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批次,并于5月31日09:00前完成开课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届时未申请或未完成开课单位审核的课程将不被纳入期末统考。
2.未进入“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批次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考核,并于第17周星期日前完成。
3.第18周、19周安排有校外实习的专业,除公共基础课外的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核。
4.以开卷笔试、口试、操作、机考、论文等非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核。
教务部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