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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校区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编辑:彭代超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南充校区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选课定于3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

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文化素质类课程、学科交叉课程等,均可跟班重修。

2.本学期开设的组班重修课程,具体课程见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组班重修课程清单”。学生选课人数低于20人原则上不开班,若截止2024年3月25日09:00,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教学班将停开,请所有选课学生在3月25日09:00后务必关注南充校区网站和学院相关通知,若所选教学班被停开,可在此选课阶段选择其他尚有课余量的组班重修教学班。

二、重修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及2023届结业生

三、重修选课时间

2024年3月21日09:00-3月26日09:00(组班重修停开课程改选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09:30-3月26日09:00)

四、重修选课方法及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学生选课系统”,在“重修选课”栏目进行重修选课。2023届结业生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进行选课,结业生选课步骤详见附件2。

2、直接重修:学生不及格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可以直接重修选课。

3、替代重修:学生不及格且在本学期未开设相同课程号的课程,但开课单位已维护替代关系的课程,可以替代重修选课。若开课单位没有维护替代关系,则不能通过替代重修选课。

4、其他不及格课程重修:学生应咨询学生学院或开课单位,在学院的建议下选修相关课程,根据课程所属方案情况通过“方案内课程”(或“方案外课程”)进行选课。

5、开课单位应在本次选课期间,及时关注学生选课需求,做好课程替代关系相关维护工作。

6、重修选课的费用由财务处按照所选课程的学分进行统一结算,结算时间另行通知。

7、学生完成重修选课后应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并严格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课程的学习,出现旷课、未完成作业等违反课程教学要求的情况,将会影响个人平时成绩,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

8、开学第一周选课期间,由于2023年秋季学期成绩尚未迁移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可能存在部分不及格课程未显示重修的情况,为保障学分学费结算的准确性,请相关学生先退课,再以重修的方式进行选课。

9、其他选课问题,请联系学院综合办公室咨询,南充校区各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下表:

南充校区各学院综合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室地点 办公室座机
机电院 完井楼208 2641023
新材院 完井楼204 2641207
计科院 完井楼312 2641227
电信院 三教3207 2641261
土测院 三教3211 2641283
理学院 完井楼504 2641267
经管院 完井楼404 2641323

教务部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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