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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命题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文磊编辑:彭代超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课程申报工作已结束,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请课程所属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开展命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试卷号

教务部已对申报纳入期末统考的课程编制了试卷号,请对照“南充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课程命题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进行核对,确保一个试卷号对应一套试题,不同试卷号对应不同试题。学院核对无误后,请于2023年12月15日10:00前将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清单”纸质文档交至教务部209办公室。

二、命题

1、期末考试课程原则上须教考分离,所有课程的试卷命制由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安排命题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命制两套效度、信度及份量相当,但考题内容不相同的试卷(即第一套、第二套),其中全校公共基础课程每套试题须统一按A、B卷命制,且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

2、在试卷和考题审批单上需注明适用的专业年级及方向,并且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

3、所有课程的试题不能与该课程近四年的考试试题大面积雷同,如发现因考题命制失误、审批不合规范而影响考试的,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所有笔试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卷的命制和答题纸的制作必须满足《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网上阅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试题卷不预留答题区域,答题纸须采用软件制作。教师可在南充校区教工群共享中下载答题纸制作资料。

6、试卷作答若需草稿纸,请命题老师在考题审批单的“草稿纸”位置以比例的形式(如1:1.5,表明一人需要1.5张草稿纸)注明,未注明的默认为不需要草稿纸。

三、试卷提交

1、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确定使用的期末统考试卷及补考试卷(用试卷密封袋加密封签密封)答题纸电子档(按试卷号+课程名命名)与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批后的考题审批单(注意请将已核对无误的试卷号分别写在试卷密封袋和考题审批单的左上角、考题审批单放置于密封袋外,用回形针和对应的试卷密封袋别在一起,按照试卷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次序排序)统一交至教务部209董良老师办公室,交回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2:00。

教务部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南充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课程命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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