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主选修一定学分(不低于2学分)的其他专业开设的学科及专业必修模块和专业限选模块的课程。现将本学期个性化课程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2023年9月8日12:00~9月11日09:00
二、选课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应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个性化课程学分数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学业进程,在大学期间(建议第8学期以前)合理安排个性化课程的修读计划,学生修读个性化课程只需要选一门2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即可。转专业的同学,在转专业前修读的原专业开设的学科及专业必修模块和专业限选模块课程(转入专业培养未要求修读的课程),可以作为个性化课程。
2、为帮助学生更好选修个性化课程,本学期开设了11门单独组班课程,各学院推荐了部分专业基础课程,也可以修读学院未推荐课程,课程清单和课程简介详见附件1。若学生本人培养方案开设有与所选个性化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则不能认定为个性化课程。学生选课前应先咨询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了解所选课程的要求、培养目标和修读要求等,避免盲目选课(参考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
3、文化素质类课程(课序号为16开头,如1601、1602等)不属于个性化课程。
4、2020级还未修读个性化课程的学生,本次尽可能选择一门2学分及以上的个性化课程修读,以免影响毕业进程。
5、学生应通过“自由选择”输入课程号选择尚有课余量且行课时间不冲突的课程。当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号和课序号在附件1中查询。
6、学生完成选课后,一定查询选课结果,确认选课成功。学生在退出综合教务系统时,一定要点击网页右上角“注销”。
7、学生选课后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并严格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课程的学习。
8、学生选课过程中,如有登录密码、培养方案、选课方法等问题,请咨询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9、各学院应加强学生选课的组织与管理,认真指导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选课。
教务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