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将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工作是检查课程教学效果,检验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期末统考,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职责与分工、各司其职,严抓、严管各项考试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期末统考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应认真校对“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见附件1),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参考学生(含结业生)(安排明细见附件2)。如发现有错、漏或冲突、学生人数不符等问题,请及时向教务部教学运行科董老师反馈。为保障期末统考的稳定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教师,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监考人员的,请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统一报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3.各学院在考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考场规则》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文件;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要求学生不得携带禁止物品,尤其是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参加考试;要求学生提前15分钟有序进入考场,自觉接受监考教师的考前检查;要求学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喧哗等,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4.各学院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培训会,强化监考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以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监考职责;要求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监考考场,按照相关操作规范和要求组织考试;教室广播系统将在考前10分钟统一播放考场规则,监考Ⅰ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强调考试纪律。
5.巡考人员按照“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学院巡考安排表”(见附件3)按时到场并坚持全程巡考,及时掌握考场考试情况,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问题。各相应专业年级的辅导员应到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视,掌握学生参考情况,严肃考风考纪。
6.监考Ⅰ在开考前20~30分钟到四教门厅处领取试卷和金属探测仪;监考Ⅱ提前到监考考场所属学院领取对应考场学生座签,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开考前20~30分钟根据考场人数和考场座位均匀合理地贴好座签。
7.监考人员应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监考人员守则》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完成监考过程中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点试卷,准确填写试卷袋上的各项记录,用试卷袋内的密封签密封试卷袋并签字后将试卷袋交至试卷袋封面标签注明的“交卷地点”。
9.各学院要加强对网上阅卷课程相关教师的业务指导,安排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6月19日前在“网上阅卷系统”内完成课程知识点维护、答题纸模板加载、任课信息选择、选课学生获取、平时成绩构成设置等工作;在考试结束后,携带密封完好的试卷袋和后缀为exm的答题纸电子档到办公楼512完成答题纸的扫描与切割工作。
10.各学院应要求任课教师认真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经核实无误后在阅卷前录入“网上阅卷系统”,并确认学生特殊考试状态。原则上,平时成绩一经提交则不得修改,若确因特殊原因要修改的,需提交相应的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学院、教务部审查无误后方能修改。
11.本学期理论课程须在2023年6月28日24:00前提交成绩,涉及2019级学生成绩的课程须在6月26日24:00前提交成绩。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督促课程阅卷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和提交。
12.保障部应提前维护好教室桌椅、照明设备等,并及时做好教室卫生、保障供电等工作。
13. 现教中心应切实保障教学楼视频监控、教室广播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播放考场规则提示,并且按规定期限保存考试期间的录像资料。
14.教务部、学工部等部门应安排人员到场巡视。
15.各学院应认真收集、总结本次期末统考的情况,分析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提升课程考核管理质量。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安排明细
3.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学院巡考安排表
教务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