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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川选拔赛的通知

伍悦   2018-05-14  访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人社函〔2018〕436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四川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内各高校、各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7号)安排,经商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残联同意,我省将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川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目的

本届大赛将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培养创业创新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人社厅、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残联。

2.承办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

3.协办单位: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支持单位: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大赛具体工作。相关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评委的产生由各市(州)按照“评委应对所属行业的创业项目有深入了解并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及项目管理经验,创投机构推荐评委的职位原则上不低于投资副总监级别;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对大赛评审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大赛评审工作”的要求,从本地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2名大赛评委候选人,并于531日前报送《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川选拔赛评委申请表 》(详见附件2)。评委候选人经大赛组委会审核认定,组建大赛评审委员会,并发聘书。各评委受大赛评审委员会委派,参加全省选拔赛评审工作并提供专业的评审意见。

各市(州)可设立相应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在大赛组委会统筹协调指导下,负责做好本地的参赛动员和赛事活动的组织协调评审工作。

四、大赛形式和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部分。

(一)主体赛。主体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市(州)选拔赛、全省选拔赛、全省决赛三个阶段实施。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

(二)专项赛。专项赛按照各市(州)推荐1个队参加全省决赛实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举办专项赛选拔赛。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

五、报名与审核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中国创翼”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报名渠道。

各市(州)组委会自行发动并组织本市(州)项目报名。参赛者可以通过各市(州)组委会指定地点、官网进行报名,参加所在市(州)的选拔赛。

(二)报名时间。

2018615日止。

(三)报名参赛项目基本条件。

1.主体赛创新项目组。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主体赛创业项目组。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3.专项赛。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四)参赛项目审核与上报。

各市(州)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地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结果在报名官网上公布,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参赛者,并将本地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1)于620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六、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

时间:20185月上旬

成立大赛组委会,制定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2.大赛组织对接会。

时间:20185月中旬

解读大赛方案,部署工作,明确相关规则和要求。各市(州)组委会负责同志参加。

3.各市(州)发动和筹备。

时间:20185月下旬

各市(州)组委会制定本级大赛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筹划赛事相关事宜,531日前将方案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市(州)选拔赛。

1.主体赛市(州)选拔赛。

时间:2018715日前完成

主体赛市(州)选拔赛由各市(州)组委会负责组织,创新组、创业组原则上最低各不少于20个。评委由各市(州)组建的专家评委开展赛事评审,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方式,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市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

为与全省全国赛更好地衔接,各地举办选拔赛时,要按照大赛组委会制订的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来实施,以利于参赛选手提前适应全省全国赛规则。各市(州)实际参加市(州)选拔赛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2),于7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

今年已举办创业大赛的市(州),可直接根据参赛选手情况和比赛成绩,直接推荐参加省选拔赛。

2.确定主体赛全省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18720日前完成

各市(州)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以及选拔赛成绩排序,于720日前上报本市(州)晋级全省选拔赛参赛项目名单。

3.确定专项赛全省决赛参赛项目。

时间:2018720日前完成

鼓励举办专项赛市(州)选拔赛,也可每个市(州)推荐1个优秀项目直接参加全省决赛,于720日前上报本市(州)专项赛参赛项目名单。

市(州)选拔赛结束后一周内,请将本市(州)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照片(不少于10张)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全省选拔赛和全省决赛。

时间:2018825日前完成

参加全省选拔赛和决赛的项目的参赛者请认真阅读《参赛者须知》,具体详见附件5

主体赛全省选拔赛、全省决赛及专项赛全省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比赛地点设在德阳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主体赛全省选拔赛。

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分2个组同时进行(每组各40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各市(州)组委会安排领队,负责参赛选手的召集、协调和安全管理。采取封闭式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值。各组获得前10名的进入全省决赛。全省选拔赛流程详见附件6

2.主体赛和专项赛全省决赛。

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和专项赛决赛同时进行(主体赛每组20个项目,专项赛21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3人),采取封闭式基础评分(沿用全省选拔赛前所作的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值。全省决赛流程详见附件7

3.奖项设置。

主体赛每组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专项赛决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1名。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对获得优秀奖的项目颁发证书。获奖项目同时由省人社厅授予“四川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各地人力资源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主体赛全省决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专项赛一等奖项目参加全国决赛。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给予相应奖金: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优秀奖1万元。

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对全省决赛获奖项目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机构)授予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并颁发奖牌。

优秀组织奖:对市(州)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

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相结合,对获得“四川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资金等正常扶持力度;对所有参加全省决赛和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八、经费保障

全省选拔赛和决赛所需经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各市(州)领队、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和全省决赛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按照大赛组委会的具体安排,切实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州)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参赛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市(州)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852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地要按照大赛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市(州)大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要统一使用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川选拔赛名称,统一比赛规则标准,统一宣传发动,打造大赛统一品牌,确保大赛质量水准。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搞好衔接、保证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

(三)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重点关注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群体的社会贡献,深入挖掘比赛过程中的亮点和特色。各市(州)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在做好宣传的同时,要重点深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高校和技工院校、街道(乡镇)、社区等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中国创翼”大赛,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积极报名参赛,进一步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效果、促进对接。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选拔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各地在大赛组织举办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大赛官网:四川人才网(http://cy.scrc168.com/

联系人: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陈守强、张晴

电话:028-86127052、028-86113323

传真:028-86140600

邮箱:zgcy_scxbs@163.com


学校联系人:双创中心唐乐

电 话:028-83033593

邮 箱:swpu_cxc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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