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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3-04-23  访问:

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文件及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和补充说明:

一、学位论文送审

1、提交送审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提交论文送审稿一式2份(隐去本人和导师姓名)。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送审稿一式5份(隐去本人和导师姓名)和5份论文的创新性自我评价。

2、提交送审论文时间安排

提交论文送审稿截止时间2013年5月4号(硕士),2013年4月30号(博士)。

3、提交送审论文地点:明理楼A515

二、学位论文评阅及争议解决办法

1、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匿名评审制度,评阅专家信息和评阅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并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结论包括评阅评分和评阅意见,两者缺一不可。评阅意见包括:①直接答辩;②答辩后修改;③修改后直接答辩;④论文无修改价值,不能进行答辩。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则只能选择①或②或③;评阅意见为不通过,则只能选择④;论文评阅评分须与评阅意见一致。

3、对于评阅专家意见为“②答辩后修改”的论文,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将在答辩时由答辩委员会返回给研究生,研究生答辩后连同答辩评委会修改意见一起修改。研究生在提交归档正式论文时必须同时提交论文修改确认单(格式见附件1)。

4、对于评阅专家意见为“③修改后直接答辩”的论文,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将在答辩前由理学院返回给研究生,研究生必须按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并在论文答辩时自行提交修改后论文和论文修改说明书(格式见附件2),接受答辩委员会评委检查和质询,修改情况作为答辩委员会答辩表决依据之一。

5、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视为评阅不通过:

1)硕士学位论文两位评阅人意见属否定时,或一位评阅人意见属否定,且增聘评阅人的意见属否定时。

2)博士学位论文两位或两位以上评阅人意见属否定时,或一位评阅人意见属否定,且增聘评阅人的意见属否定时。

6、论文评阅不通过不能进行答辩的研究生,若对论文评阅意见及结果有争议,可向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争议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格式见附件3)。学位论文争议评议小组对原论文和评阅意见进行复审,并提出意见。

三、学位论文答辩

对于答辩前需要修改的论文,研究生必须在答辩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稿和论文修改说明书,并以PPT的形式陈述其修改情况2~3分钟。答辩委员会应结合评阅专家评阅意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质询和检查,根据论文修改情况答辩委员会可以认可或取消该研究生答辩资格。

四、答辩后归档要求

1、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后10天之内及时向理学院提交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同时提交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统计表(格式见附件4),电子版发到邮箱swnuzq@126.com,对评阅或答辩时有修改意见的研究生,必须提交论文修改确认单(格式见附件1)。

2、研究生所提交正式论文封面和扉页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论文扉页签字处须由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研究生提交的论文份数为:博士学位论文一式4份(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一式3份),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一式2份),保密论文需按研究生学院要求进行认定。

3、上述答辩归档材料及内容不齐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提交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位讨论。

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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