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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

作者:黄文 编辑:杨晓英 审核:李玲娜   2023-06-08  访问: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委发〔202054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总人数为奇数,设组长1名。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成员须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

备注: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备案,并将附件1《教职工申请回避报备登记表》提交至学院。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并将附件2《学生申请报名备案登记表》提交至学院。

 

三、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通过“中高计划”等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入学的学生)。

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五)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均以当年学院规定的计算日期为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七)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学生须通过同等级语言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南充校区从2021级执行)。

 

四、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及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若某专业申请人数不足,则自动将剩余指标分配至其他专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数总和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学院推免指标数,候补人选指标为该专业推免指标数的20%以内(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五、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遴选考核体系

遴选考核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成绩三部分。

1、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占90%。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前三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平均学分绩点以综合教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学生前六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

3、综合能力评价成绩占5%,包含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方面(综合能力评价内容见附件3《计分项综合能力统计表》)。按专业分类,最高综合能力评价成绩者为5分,其余线性折算。

(二)推免程序

学生自主报名后,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最终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和“候补”人选名单。

(三)拟推免生名单公示及监督举报途径

将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候补”人选的考核、选拔工作相关材料在学院办公楼“公告栏”和本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由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理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电话:028-83037650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学校推免政策发生变化,则依照国家、学校规定执行。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理学院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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