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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位工作实施方案

  2021-01-15  访问: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答辩资格审核

1、答辩资格审查(315日前完成)。未完成必修环节、欠费、申请材料不完整以及导师、辅导员未在答辩申请书上签字的不能参加答辩。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答辩。若有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信息采集,自行在各地新华分社进行图像采集。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在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学位办。

2、论文预审(316—323日)

预审是指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同意定稿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在结构、撰写规范、学术成果与论文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提交的学术成果,必须经由导师审定,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符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毕业要求”,导师签名确认。

2)经由导师审定并签名确认后的硕士论文送审前需进行预审。学院成立学位论文预审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审小组由我院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学位论文在结构、撰写规范、学术成果与论文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315日前将论文全文电子文档(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预审小组填写《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书》,并在预审表上签名。该意见书需在一周内同时反馈给论文作者和导师。论文作者根据预审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并提交预审小组复审后,才能正式提交答辩申请和学位论文送审稿。

特别强调:

1)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

2)学院对提交的论文规范格式进行随机抽检,凡是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

3)请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严格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二、论文评审。

1、提交答辩申请(430日前完成)。

2、论文检测。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3、我院申请答辩和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论文全篇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

4、论文送审要求。

(1)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送3-5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

(2)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3)硕士论文评分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再送两名专家评阅。

5、外送办法:随机送审,41日送论文(424日前返回)。

6425-53日,学生根据外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二、答辩(54-517日)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成员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组,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一名校外同行专家(博士答辩至少2名校外专家),并由校外专家任答辩评审小组组长;每个小组设秘书一名,小组成员由院教授委员会批准组成。

2、答辩前,研究生应打印修改后的论文(6-7份),评委、答辩秘书人手一份;整理《论文评阅书》中外审专家提出的问题、修改意见,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纲(包括相应解释说明、修改部分页码)并书面打印,发各答辩委员、秘书人手一份。研究生答辩前对评阅专家要求修改的地方进行陈述。

3、论文汇报答辩时间:博士45-50分钟,硕士25-30分钟。

4、答辩采用盲评,实行导师回避制。所有申请答辩学生进行随机编号,整个答辩、评定过程不出现导师姓名;导师在指导的学生参加自己担任评委的小组答辩时,不发言、不打分。

5、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可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具体意见、院教授委员会同意并报学校学位办批准后,可提前或推迟组织答辩。

6、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公开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全体答辩评审小组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7、学院核查(518-522日)。对在评阅过程中有增评的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为第二次答辩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或推荐授予学位的论文、以及定向攻读学位的学位论文、论文评阅分及论文答辩分较低的学位论文,在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要重点组织核查,核查结果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需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提交分委员会讨论。

8、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523-530日)。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专家要求对论文进行整改。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毕业生需提交1份学位论文(隐去导师姓名、致谢、成果),交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论文提交地点:明理楼C303A(张晴霞老师)。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阅、评定论文,给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意见。

如出现硕士论文评分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外审平均分+答辩平均分<70>,还要再送两名专家评阅,并要求研究生按评阅专家要求对论文进行整改。

9、移交材料(6月)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论文到学院;学生本人将正式论文按要求提交学院进行归档,归档时应严格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位论文材料归档移交总目录及分目录》要求排序、编制页码(见附件),归档材料不齐及不规范者,不予接收。

10、由院学位委员会秘书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11、对于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答辩通过、同意毕业而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的决议。

 

理学院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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