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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09-01  访问: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5年秋季学期将于8月31日正式行课,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我院本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

1、教师到岗情况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应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教研室会议,对新学期开学的教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新学期新气象的良好育人环境,统计教师到岗情况,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5:30前,将本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师到岗情况(包括应到岗教师总数,未到岗教师名单及其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2、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组织教师再次认真核对所承担课程的《课程表》(要求教师进入学校教务系统核查最新课表),提醒任课教师不要弄错上课时间和地点,杜绝教学事故发生。学院团委提醒学生记住上课时间和地点,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我院师生都应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新学期开学。

3、教师课前准备情况

学院采取“教研室全面检查,学院抽查”的形式组织检查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

(1)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各教研室提醒任课教师及时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资料,并按照学校“备课教案规范”要求,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教案进行全面检查及评价,认真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案检查记录表》见附表1,并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案检查记录表》纸质版(教研室主任签字)和电子文档在2015年8月31日下午5:30前,交教学院长助理(明理楼A517)。学院将于9月7日—9月11日期间,组织教学指导与评价委员会专家对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2)教学设备、实验仪器使用检查。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应要求任课教师提前熟悉课程相关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并要求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的准备工作。学院将于2015年8月28日对各实验中心进行检查,检查实验设备的准备和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及安全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

4、开学教学秩序检查

开学第一周,学院领导、教学指导与评估委员会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对本院学生和教师上课所在教学楼和实验室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含教学实验室人员)到岗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情况、教学设备及环境保障情况,并做好开学教学情况巡视记录,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有效运行。《理学院2015秋季学期第一周教学巡查安排表》见附表2。

二、其他工作

1、组织制定2015年秋季学期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根据2015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部署,制定本学期“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2、总结2015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制定2015年秋季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对2015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本学期理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制定2015年秋季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切实提高教研室教研活动实效。“总结报告”和“教研活动计划”于2015年9月11日前交学院存档。

3、组织完成教学资料归档

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完成试卷归档工作,包括上学期试卷、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包括实验成绩)及试卷分析、教学记录表等。学院将于9月中旬组织组织教学指导与评价委员会专家对上学期的试卷归档资料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组织安排开学补考阅卷工作

开学第一周,学院将安排补考阅卷工作,强化补考阅卷管理,由学院指派专人,采取密封阅卷,公正、规范地评阅,确保评卷质量。

5、安排2015年秋季学期课后延伸工作

各教研室应依据《课程总表》(2015.9—2016.1),组织安排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等课后延伸工作。

理学院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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