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理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招生工作,选派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理学院已召开由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培训会,对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了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复试小组成员已经明白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了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复试包括以下程序:资格审查、面试,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程序。同等学力考生除以上程序外还须加试(笔试)。
根据理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复试于2015年4月12日14:30进行,复试地点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新都校区明理楼A514。
(1) 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面试内容: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主干专业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给出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
(4)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60%。
(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组织考生现场听说,采用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交互式方法进行,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评定。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由高到低录取。
1.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转交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复试,复试小组秘书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3.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28-83037653,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83032312、 028-8303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