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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11-05  访问:

理学院2013级、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范围

1.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教学司〔2014〕4号文件精神,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在硕士2013级、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硕士生,不能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

2.选拔的学科范围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在一级学科内相同、相近的专业或跨一级学科相近的二级学科内选拔。

申请硕博连读学科专业(参考表)

可申请硕博连读一级学科博士点或自主设置博士点

可申请硕博连读的一级学科

可申请硕博连读的二级学科硕士点

0820Z2石油工程计算技术★

0701数学

学科目录下的二级学科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且成绩优秀。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至少425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6.0。参与导师从事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的研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潜质。

(4)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3级硕士毕业生,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硕博连读资格。对硕士二年级“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进行独立的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2.破格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不受前述基本条件第(3)条的限制,但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至少425分或托福70分或雅思5.0或GRE270分。

(1)公开发表过与申请的学科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已申请1项发明专利。

(3)获得1项软件著作权登记或已登记1项软件著作权。

(4)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人文社科奖。

(5)获得挑战杯、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三等奖或以上。

上述成果为硕士在学期间成果,其中(1)~(3)项成果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硕士导师为第二作者或以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第一署名单位,第(2)项成果中申请人有证书或公开号,第(3)项成果中申请人有证书或登记号;第(4)项成果中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完成单位,申请人有证书;第(5)项成果中申请人有证书。

(二)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2013、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二)1份。

2.硕士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破格申请有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4.申请博士学科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书(附件三)各一份。

5.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学院对原件进行审查并签字)1份。

6.参加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科研情况简述(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1份。

7.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1份。

8.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1份。

9.破格申请的学生,还须提供科研能力、学术专长相关材料1份。(申请者的硕士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三)申请程序

申请学生需经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再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同上述第(二)条的“申请材料”交给理学院金检华老师。

提交材料时间:2015年11月13日以前,地点:明理楼A515

联系电话:83037653

四、考核与录取

考核时间及地点待定。

考核结果将公示在理学院主页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培养

1.学习年限硕博连读学生从取得博士生资格起,最低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2.培养分流

在培养过程中,若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须经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附件三),导师严格审查签字确认,报所在培养学院讨论并严格审核,确认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取消博士学籍,按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六、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2)本通知由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及时通知按新文件执行。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理学院

2015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二及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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