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中共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寝室室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南石大委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室风建设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设立学生寝室室风建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室风建设示范项目”或“项目”),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现将首批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和实施,面向本院本科生、研究生,要求至少覆盖本院50%以上学生寝室。
二、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
(一)主题范围
项目具体名称自拟,要求围绕“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勤学奋进、积极向上”的室风建设主题,在“脏乱差”及安全隐患整治、垃圾出楼与分类、良好寝室学风培育、学生起居习惯养成、寝室不良行为管控、思政力量下沉到学生第一线等方面选择1~2个作为切入点,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加强学生的行为养成、劳动意识、作风纪律、信仰信念等教育。
备注:原则上一般化、泛泛化开展的寝室文化节、寝室装扮或设计美化等表层活动,不纳入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的主题范围。
(二)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室风建设,主题鲜明。围绕室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住宿分布等因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思维,着力解决室风建设中的痼疾顽症,有明确的工作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效应明显。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项目实施后有明显的正向变化,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三、立项数量与资助标准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本批拟设立重点项目1—3项(可空缺)、一般项目7—10项。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立项数量。
学校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作为引导基金(各项目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鼓励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和工作实际,配套投入或争取社会支持,用于项目建设。
四、立项申报与审批安排
1.2020年9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室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和本通知说明,自愿申报并填写提交《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每个学院最多申报2项,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表)到学工部学生科(思学楼A207-2,联系人及电话:赵家辉83032933、郑帅83032827),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xgb2827@qq.com。
2.2020年10月16日前,学工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批准立项名单。
五、项目建设与验收评估
(一)项目建设
1.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原则上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立项建设,当年12月中下旬中期检查,次年6月30日前结项验收)。
2.项目实施应侧重于内涵建设和具体实践,淡化理论研究,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不可持续的一般性活动。要立足室风建设实际,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使项目实施取得实际效果。
3.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和总结,除在学校新闻网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外,要以数据、图表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成效与不足等进行对比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二)中期检查
每年12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室风建设示范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附上项目阶段性成果,交学工部。学工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继续进行,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项。
(三)结题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评估表、经费支出明细和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总结分析报告等。书面文档交至思学楼A207-2,电子文档发至xgb2827@qq.com,联系人及电话:赵家辉83032933、郑帅83032827;材料截止接收时间:次年6月30日)。
1.室风建设示范项目验收评估表(见附件4)
2.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见附件5)
3.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其中:
(1)本项目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
(2)本项目在学校新闻网及以上媒体专题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3)其他视频或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
(4)总结分析报告(重点以数据、图表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成效与不足等进行对比分析)。
(四)经费划拨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立项审批额度分期划拨项目经费;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学校除视情况降低或取消经费支持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该单位下学年项目申报资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