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下设两个奖项,分别为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一)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推荐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1、推荐成果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
3、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4、推荐成果应在奖励申报之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5、成果完成人中,除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在厅局级领导岗位的人员,排名不得在前3名;
6、为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针对具有显著地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取得重大理论、认识创新和找矿技术进步的国内找矿勘查成果设立了“找矿奖”。申报“找矿奖”的,请在奖励申报系统内选择“中国地质学会”后,在“是否申报找矿奖”下拉框中选择“是”;
7、为支持自然资源标准和科普工作,鼓励标准类和科普类成果申报;
8、不接受涉密成果申报。
(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需填报1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的要求同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省级学会;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
2、院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范围内推荐1项成果或1位科技工作者。
三、工作程序
各项目组应于5月3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s://jlps.mnr.gov.cn/global/login.do),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
四、附件
1、《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docx
2、院士推荐申请表.docx
联 系 人:秦光源
联系电话:028-8303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