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请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优秀专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渠道
1、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
3、两名院士联名。
三、工作程序
1、2024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报送申报意向,科研院遴选确定推荐项目。
2、2024年2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具体截止时间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或其他全国性行业协会的通知为准。
3、无论通过何种推荐渠道,全校总参评项目指标(最终推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有2项。
四、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docx
联 系 人:秦光源
联系电话:028-8303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