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自查)注意事项(2023年3月6日更新)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作者:         编辑:李昆成         审核:         点击:[]

1.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学校相关条例、指南、办法、通知、公告等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请工作。

2.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科研院负责复核和协调。

3.各学院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科学基金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审查、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

4.形式审查(自查)要点内容参考(以面上项目为例)见附件(持续更新)

 

1  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2日前

申请人认真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条例、申报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和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按要求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完成无纸化申请。学院组织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申请人与学院保持联系,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15日10时前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修改并提交。学院完成申请书修改复核。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书,但申请人需保持通讯畅通,主动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完成修改(若有)。

3月19日前

科研院依据学院集中申请情况完成申请书形式复审、修改复核。

3月20日16时前

科研院逐项确认提交全校项目电子申请书附件材料项目申请清单。

 

2  各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老师

办公电话

1

石工院

王莎

7009

2

地科院

陈雷

7153

3

机电院

张杰

7209

4

化工院

全红平

7309

5

新材院

向东

7404

6

计科院

张晓均

7504

7

电信院

杨威

7555

8

土测院

万旭升

7610

9

理学院

张晴霞

7653

10

经管院

陈雨柯

2756

11

科研院

李昆成

何苏副院长

2339

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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