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4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工作程序
1、各项目组应于5月17日前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提交公示材料(电子档)到科研处,科研处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2、各项目组应于5月2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并根据《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中的“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情况”认真对照检查。
3、各项目组应于5月24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到科研处。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联 系 人:秦光源
联系电话:8303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