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天府友谊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8日          作者:秦光源         编辑:         审核:赖南君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3/7/44422c24f75748b3aa0934fe4d9928b9.shtml)的精神,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外国籍专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行政区域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

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天府友谊奖”、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参与我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积极向我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五)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省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版)。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其后栏目内容可用钢笔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客观真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800字以内。

(二)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翔实,除《“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应按要求将《“天府友谊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9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附件:2022年度“天府友谊奖”申请表.doc


联 系 人:秦光源

联系电话:8303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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