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1〕6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等类型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承担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20万元及以下类型项目自验收规程》(西南石大科〔2021〕7号),为做好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审核自评验收(简称自验收、验收)工作(第二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类型
科技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且立项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下的应用基础研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
注:未完成科技厅项目验收的将直接影响2022年度科技厅项目申报。已参加第一批自验收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自验收。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选择“审核验收”)填写验收申请信息(暂不在线提交,导出打印《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绩效统计表》)等,并将纸质验收材料(清单、模板及要求见附件)于3月23日(周三)前交科研处501办公室,学校以收到纸质验收材料为准组织自验收工作。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自验收并出具相关结论,返回已签署盖章的全套验收材料。
4.项目负责人根据自验收结论正式修改、完善并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
5.学校、教育厅审核、推荐上报。
6.科技厅出具审核验收评价结论。
7.项目负责人完成成果登记。
8.项目组报送全套纸质验收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9.验收材料归档(科技厅、学校各1套)。四川省基础研究中心材料提交地点: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国际广场7栋B座703。
三、学校自验收专家评审会
1.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3月25日(周五)、办公楼209。
2.专家和学校签署廉政承诺书。
3.专家组根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考核目标等,给出项目自评意见和绩效评价得分,评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80-90(不含)分为良;70-80(不含)分为中;70分(不含)以下为差,结论为7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
4.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出具《经费使用合规承诺书》。
5.形成《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自评验收报告》。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李老师 028-83032339
科技厅(基础研究中心):罗文宇 028-80272235、吴彩梅 028-80272077、朱皖麟 028-63955883
附件: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项目审核评价自验收材料清单、要求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表
3.四川省________项目验收绩效统计表(2021年版,请以系统导出最新版为准)
4.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类型科技计划项目审核验收评价办事指南
5.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承担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20万元及以下类型项目自验收规程
科研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