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省部级及校级人文社科项目清理及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作者:         编辑:李婕         审核: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纵向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现对未按原计划结题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开展结项清理工作。

一、项目清理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以此类推。

2、教育部项目: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201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研究时间不得延期。

4、学校人文社科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以此类推。

超过时限未报送结项材料的课题,一律终止课题研究,追回剩余研究经费。

二、结题移交

1、以上项目收到结题证书后,需在学校办理结题移交手续。

2、办理流程:填写《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结题移交清单.doc》——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提交515办公室(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责任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097

电子邮箱:7299703@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515办公室

科研交流群号:43875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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