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引导艺术创作均衡发展,促进舞台艺术优秀节目不断涌现,文化和旅游部从2022年起实施“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扶持对象包括歌曲、舞蹈和曲艺节目、戏曲戏剧木偶皮影短剧等。根据不同艺术品种的艺术特点和创作规律,采取“一品一策”的扶持方法,每年对若干品种进行重点扶持。2022年,重点扶持歌曲、舞蹈节目和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现就有关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歌曲类
1.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歌曲类型包括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2020年1月以来新创的歌曲均可报送。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2份;
(2)作品五线谱(PDF版);
(3)作品音频或高清视频。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二)舞蹈节目类
1.舞蹈节目类采取以编导带创作的扶持机制,扶持对象为活跃于舞台一线,具备较强创作能力、较大提升空间的中青年舞蹈编导。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节目类)》2份;
(2)高清视频1份,内容为申报者近5年来独立编导或担任主要编导完成的1—2个舞蹈节目或舞剧作品片段,长度不超过10分钟。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三)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
戏曲戏剧短剧类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
1.申报作品应为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成就、关注人民精神面貌新变化、传播乡村城镇文明新风尚等的现实题材作品。2021年7月以来首演的或已完成剧本创作、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前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演出时长(或可供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作品的创作演出单位应为专业艺术院团。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2份;
(2)作品完整剧本(电子版);
(3)编剧阐述(电子版,不少于1000字);
(4)作品高清视频(仅指已演出的作品,其中小戏曲应配字幕)。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二、报送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10点,请务必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各学院科研助理、社科处人文社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经管院李老师5479、马院张老师2532、法学院王老师2015、外语学院罗老师2121、艺术学院王老师7880、体育学院熊老师18883583396、人文社科办公室刘老师2097
电子邮箱:swpu-rwskc@swp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511办公室
飞书(科研人员交流群)
附件1: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docx (12.83k)[下载]
附件2: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节目类).docx (12.12k)[下载]
附件3: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docx (12.28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