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于近期启动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拟申请2024年教学评价的教师(不含培养期内的新进教师)。
二、评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修订)》(西南石大教评〔2021〕2号)的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评价由教学水平评价、教学任务评价、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成果评价四部分构成。
(一)教学水平评价
教学水平评价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组成。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为教师近三年(自然年)学生评教数据平均值,由教务处学生评教系统提取。
2.同行评价
各单位依据最新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的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办法,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地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1)中。
3.专家评价
教学水平专家评价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统一组织开展。
(二)教学任务评价
申报教师将近3年(2021年-2023年)的教学工作量、教研室工作量和所授课程信息如实填写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教学任务评价一览表》(附件2)。所授课程必须按学期、课程和教学班逐一填写,切忌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的所有教学班合并填写。
各单位依据最新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的教学任务评价办法,公平公正地对申报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1)中。
(三)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成果评价
申报教师依据所在学院的教学建设评价办法和教学成果评价办法,将个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建设情况和支撑材料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教学建设评价》(附件3);将个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成果情况和支撑材料分别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教学成果评价一览表》(附件4)和《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教学成果评价支撑材料》(附件5)。
申报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的情况按照组织申报单位分页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审核表》(附件6),由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后放入对应的支撑材料中;参与学院教学相关建设工作的情况按照参与工作真实情况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工作证明》(附件7),由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后放入对应的支撑材料中。
各单位依据最新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的教学建设评价办法和教学成果评价办法,公平公正地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建设、教学成果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1)中。
(四)汇总材料上报
各单位审查、汇总所有材料后,最迟6月14日前通过一网通办打包报送附件1、2、3、4、5。
三、综合评价结果及使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各单位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同时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综合给出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宜
1.近一年未按要求完成教师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者,不能申报本次教学评价。
2.教师同一项目/奖项/课程/专业建设等以最高级别认定赋分,不可重复累计。
3.所有材料须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材料填写不全或支撑材料不完整的,一律按缺项处理。
4.任现职以来的所有成果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5.材料一网通办提交方式: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单位)2024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汇总材料”,填报人从学校网站首页“一网通办”进入“办事大厅”,搜索“0335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材料报送”表单,按要求完善表单信息(“材料类型”勾选“教发材料”)、上传附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学校。
6.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奖项,可申请教学评价免评,其评价结果认定为“优秀”。申请免评的教师需填写附件1基本信息并备注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及等级。
(1)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梦蹊-课堂质量奖”一等奖。
(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二等奖及以上(2016年-2022年获得)。
(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质量奖”一等奖(2016年前获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地点:思学楼AB302,电话:2095。
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