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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22年新进教师过“教学关”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9 点击:次  作者:周秋旭  审核人:付玉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2022年新进教师过“教学关”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员

评选“优秀学员”旨在鼓励和表彰培养期内综合表现优秀的新进教师。

1.评选条件

完成过“教学关”所有培养任务,培养期间表现好,培养考核综合成绩“良好”及以上的教师。

2.评选数量

原则上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3.评选流程

各学院按以下名额进行推荐,其中培养考核综合结果为“优秀”的,应直接推荐为“优秀学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择优评选。

表1 各学院“优秀学员”推荐名额

(二)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积极完成指导教师任务;

(2)关心被指导教师的思想状况、师德修养及教学能力提升,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积极培养新进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3)严格要求被指导教师,对培养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指导内容都有明确的目标,督促、指导青年教师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及时答疑解惑;

(4)指导内容全面,全面落实《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评〔2019〕1号)中涉及到的各项培养指导工作;

(5)指导效果明显,经过指导教师的全方位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在培养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2.评选数量

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指导教师总数的5%。

3.评选流程

承担2022年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培养、指导工作的教师均可申报,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考新进教师培养考核结果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三)优秀组织单位

1.评选条件

(1)充分认识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工作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制度、机制健全,培养方式方法科学、有效,院级培养工作完成较好;

(2)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手段,培养效果良好,新进教师培养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占比排名较高;

(3)能及时、有效地解决新进教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积极为新教师搭建良性发展的平台;

(4)本年度新进教师校级培养考核过关率100%。

2.评选数量

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考核单位总数的20%。

3.评选流程

承担2022年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培养工作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考新进教师培养考核结果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教学单项奖

“教学单项奖”旨在表彰培养考核过程中凸显出的优秀教案、板书、课件和授课水平及效果较好的教师。

单项奖评选工作由校级专家在开展教案评阅、教学能力评估两项考核工作时,依据各奖项的侧重点及标准进行推荐,确定评优评奖名单。各单项奖“优秀”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年度考核教师总数的5%,总和不超过20%。如质量不高,相关奖项可空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评奖结果。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拟申报“优秀学员”的教师,需提交附件1申报书。

2.拟申报“优秀指导教师”者,需提交附件2申报书。

3.拟申报“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需报送附件3申报书。

三、时间安排

9月16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完成“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老师,地点:思学楼AB302,电话:209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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