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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课】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现场试讲的通知


日期:2024-05-09 点击:次  作者:赵一入  审核人:付玉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的教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进入现场试讲环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

已经报名参加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且通过教案评审的参评教师,详细名单及试讲安排详见附件1。

二、试讲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12:00,14:30-18:15;

2024年5月16日9:00-12:15。

三、试讲要求

1.本次试讲内容为第3次课的第2节课(45分钟),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本单位教师试讲内容(45分钟)的PPT、教学设计电子版于2024年5月11日18:00前通过飞书提交,提交形式为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单位+姓名”。

2.本次试讲形式为集中试讲,每位参评教师试讲30分钟,说课5分钟,专家提问、交流10分钟。

(说课是针对本课程,采用讲述为主的方式,系统地分析教材和学生等,并阐述自己的教学设想及理论依据。主要包括任课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对课程教学目标和重难点的理解、对教学对象的分析和对教学手段、方法、教学流程的思考等几个方面。)

3.本次现场试讲旨在评估参评教师对下学期拟开课程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精神风貌,请参评老师注意个人着装

4.指定试讲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如遇该学时为上机课、实验课、等特殊情况,请于5月10日18:00前反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四、认定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综合决定相关教师是否具备为本科生独立授课的能力。本次认定结果将反馈给教务处和教学单位,作为安排下学期授课任务的依据。未通过评估的教师,下学期不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五、其他事项

1.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学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需参加本单位教师的试讲,以便发现问题、深入指导,切实促进新教师授课能力全面提升。

2.对于通过评估的教师,其行课过程中,学院须安排团队继续对其进行指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指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一入,电话:028-803209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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