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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培训】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第九期)的通知


日期:2023-11-28 点击:次  作者:周秋旭  审核人:赵刚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精神,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于近日发布了12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培训内容和目标

邀请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介绍在课程思政的资源挖掘、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高等学校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家点评和交流互动,帮助全国高校相应课程任课教师理解和把握本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的内涵和要求,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实现课程思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第九期培训时间为12月7日-12日,开设2个专业类5门次课程,包括经济学类、药学类,具体课程见附件1。其他专业类培训将陆续分批次开展。

三、参加对象

1.开设与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的任课教师;

2.鼓励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师选择有兴趣的课程参与培训。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并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本专业类培训自直播结束次日起开始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同时,每月最后3天集中安排当月课程的回放。培训网址及12月培训安排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切实发挥示范课程培训在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方面的作用。

2.培训不收取费用,参训人员在直播和回放期间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后,将获颁相应课时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所获学时计入2023年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在线学习学时。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209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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