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十一五”以来,通过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劳动,学校的科研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和强劲势头,科研项目结题或验收达5178项,其中纵向项目963项,横向项目4215项。
尽管学校科研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遗憾的是,在所有结题的项目中,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仅有100项左右,这直接导致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奖励以及获奖的项目寥寥,也间接影响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排名。
为了及时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梳理,并支持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科技成果申报2014年科技奖励,如四川省科技进步奖(4月—5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5月—6月)、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奖(7月—8月)、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10月—12月)以及其他各级各类科技奖励。报奖的相关通知,科研处届时会在科研处网站发布。按照相关规定,所有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通过由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因此,科研处将于2014年3月集中组织一批科技成果参加省部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希望有关学院积极组织好科技鉴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
凡完成上级单位指令性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和应用理论成果或横向协作科研项目,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新性;
2、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应用效果好;
4、对石油天然气工业、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或较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条件
1、已完成合同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或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4、有经国家科技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三、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鉴定单位盖章)
2、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3、研究工作报告(研究工作总结)
4、研究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比较、技术难度、技术成熟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情况及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改进方法)
5、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及重要的试验、测试记录
6、设计工艺图表
7、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8、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9、标准化审查报告
10、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11、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12、环境监测报告
13、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材料
第1、3、4、7、10、11为每个项目必备材料,其余的根据需要提供。
上述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四、有关学院申请2014年科技成果鉴定指标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申请鉴定不少于10项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申请鉴定不少于5项
机电工程学院 申请鉴定不少于3项
化学化工学院 申请鉴定不少于3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申请鉴定 不少于2项
计算机科学学院 申请鉴定不少于1项
电气信息学院 申请鉴定 不少于1项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申请鉴定 不少于1项
理学院 申请鉴定 不少于1项
五、2014年科技鉴定的情况说明:
1、此次鉴定指标的分配以学校对各二级院系的类型划分为依据;
2、所有成果的鉴定由科研处统一在成都市或新都区安排,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均由学校负责(如果要求单独组织鉴定,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学校支付一半),所有通过鉴定的成果应申报2014年各类科技奖励,如果获奖,其鉴定中的相关费用从学校发放的奖励中扣除。
联系人:邱黎樟、袁国君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doc
电话:83032096